中国民航局测试中心送样信息说明
1.垂直燃烧试验(12 秒,60 秒)
1.1可选用标准
CCAR /14 CFR / 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I 部分、BSS 7230-1994 Figure 12、 ABD0031 G 2.3.1 Table 1、RTCA DO-160G 26.6.2.8、HB 5470-2014 表 1
1.2试样尺寸要求
每组样品尺寸至少为:305mm 长×76mm 宽;
试样夹能放入试样的最大厚度为 25.4mm,试样厚度应和装机的厚度相同,若部件有不同装机厚度,则应试验最小的厚度。
对于泡沫类试样,实际使用厚度小于 12.7mm 时,采用实际最小厚度进行试验;对于实际使用厚度大于 12.7mm 时,如座椅垫,则其厚度必须为 12.7mm 的试样进行试验,即是泡沫试验件厚度不得超过 12.7mm;小于试样尺寸的零件,以及不能从零件上切取试样的零件,可用制造零件的板材进行试验,厚度为飞
机上使用的实际厚度。
1.3试样数量要求
若试样为各向异性材料(如纺织品、地毯等),各个方向应分别提供 4 个样品,并在试样上标注好经向/纬向;
若样品为板材,请在样品说明中写明厚度。送样数量根据以下原则判断:
(1)厚度≤6.35mm,只需提供 4 个试样;
(2)厚度>6.35mm 试样:
前、后面材料以及结构完全一样,只需提供 4 个试样,
前、后面材料或者结构不一样,则需提供 8 个试样。
对于上述未特殊说明的试样,送样数量为 4 个。
2.水平燃烧试验
2.1可选用标准
CCAR /14 CFR / 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I 部分、ABD0031 G App. A、BSS 7230-1994 Figure 12、RTCA DO-160G 26.6.3.8、HB 5470-2014 表 1。
2.2试样尺寸要求
建议每组样品尺寸至少为:305mm 长×76mm 宽,厚度不能超过 3.2mm;
试样厚度应和用于飞机上的合格零件的厚度相同,试样的厚度不能超过限定在飞机上使用的最小厚度,试样的厚度不能超过 3.2mm,小于试样尺寸的零件,以及不能从零件上切取试样的零件,可用制造零件的板材作试验,如果进行的是 4 英寸/分钟的水平燃烧试验,则平板料的厚度不能超过 3.2mm;
数量为 4 个。
备注:如果试样两面不同,请注明测试面。
3.45 度燃烧试验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I]部分 / AITM 2.0004/ HB 5469
每组样品尺寸为:254mm 长×254mm 宽;
试样夹应能容纳试样的厚度最厚为 25mm,试样厚度应和用于飞机上的合格零件的厚度相同,若零件的构造形式以不同的厚度使用,则应试验最小的厚度。小于试样尺寸的零件,以及不能从零件上切取试样的零件,可用制造零件的平板料作试验,厚度为飞机上使用的实际厚度;
数量各为 4 个。
备注:如果试样两面不同,请注明测试面
4.60 度燃烧试验(仅对电线/电缆)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I]部分/ AITM 2.0005
样品尺寸为:长度大于 76.2mm(请注明电线的直径); 数量各为 4 根。
5.航空毛毯四层水平燃烧试验
FAA:《航空毛毯四层水平燃烧试验推荐程序》/MH 6047-2008 样品尺寸:四层 11×11 in 尺寸的样品
数量:至少应准备 4 个样品
6.热释放速率试验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 IV 部分 / AITM 2.0006/HB7399-96
样品尺寸为:150±2mm×150±2mm;
试样厚度应与其所代表的航空器元件一样,最大可为 45mm,实际使用中厚度大于 45mm 时,应用 45mm 厚试样进行试验。
每组送样数量为 4 个;样品两面不同的,应写明每一面样品颜色;且标明测试面为哪一面。
若为各向异性材料(如:纺织品等区分经纬向),各个方向应分别提供 4个样品;
7.烟密度试验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 V 部分/BSS7238/AITM 2-0007/AITM 2-0008/MH/T 6040
样品尺寸为:73±2mm×73±2mm;
试样应和零件/结构的厚度相同,零件厚度小于 25mm 时,样品厚度同零件厚度;零件厚度大于 25mm 时,样品厚度取 25mm;
每组送样数量为 4 个;样品两面不同的,应写明每一面样品颜色;且务必标明测试面和厚度。
若为各向异性材料(如:面料和地毯等纺织品需区分经纬向),每个方向应分别提供 4 个样品,并且务必标明经纬向。
若样品为电线线缆时请务必注意:直径≤3.3mm 时,至少送样长度 5m;直径>
3.3mm 时,请务必裁剪成长度为 73mm 的线缆段,总长度至少送样 2m【核查送样要求的,方予以接样】。
8.材料燃烧产生的毒性气体测定试验
BSS7239/HB7066-94/ AITM 3-0005
样品尺寸:73±2mm×73±2mm;
试样应和零件/结构的厚度相同,零件厚度小于 25mm 时,样品厚度同零件厚度;零件厚度大于 25mm 时,样品厚度取 25mm;
每组送样数量为 4 个;样品两面不同的,应写明每一面样品颜色;且务必标明测试面和厚度。
若样品为各向异性材料(如:面料和地毯等纺织品需区分经纬向),每个方向应分别提供 4 个样品;并且务必标明经纬向;务必备注是否含元素氟和氯。 若样品为电线线缆时请务必注意:直径≤3.3mm 时,至少送样长度 5m;直径>3.3mm时,请务必裁剪成长度为 73mm 的线缆段,总长度至少送样 2m【核查送样要求的,方予以接样】。
9.货舱衬板抗火焰烧穿试验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 III 部分/ AITM 2-0010/
样品尺寸:406±3mm×610±3mm;
送样数量:4 个;务必写明样品的每一面的颜色;且务必标明样品测试面和厚度。
*务必注意:确有返样需求的请务必在委托单备注标明,否则在试验后三天内未提出返样需求的,将默认样品由我单位自行处理。
10.座椅垫整体试验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 II 部分 / AITM 2.0009
一套座垫试样应包括坐垫和靠垫,其中坐垫尺寸:457mm×508mm×102mm,靠垫尺寸:457mm×635mm×51mm【均不包括编织缝口和搭接缝的尺寸】; 座椅垫结构:每组试样的主要构件(泡沫芯、挡火层、面料)以及组装工艺应与实际生产的座椅垫相同。座椅垫各结构均应标明材料成分、层数、颜色。且务必注意以下重要事项:①一套座椅垫样品的坐垫和靠垫的面料、挡火层、泡沫芯应保持一致,否则检测报告不下结论仅报告结果。②样品挡火层必须为单层材料,否则检测报告不下结论仅报告结果;③挡火层为多重材料复合时,每一种材料和该复合材料均应单独进行试验,均满足试验标准要求后,才视为该试样满足标准要求,检测报告予以下结论,否则检测报告不下结论仅报告结果;④座椅垫的所有织缝口和搭接缝等薄弱点位置应在布置受火面,例如:搭接口不可位于坐垫下表面中间和靠垫后表面中间,否则检测报告不下结论仅报告结果。
试样数量:试验应提供 4 套座椅垫【4 个坐垫和 4 个靠垫;其中 3 套用于试验,1 套备用】。
*务必注意:确有返样需求的请务必在委托单备注标明,否则在试验后三天内未提出返样需求的,将默认样品由我单位自行处理。
11.隔热隔音材料燃烧及火焰蔓延特性试验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附录 F 第 VI 部分;AITM 2-0053
按照 CCAR /14 CFR/EASA CS 25 部要求完成实验,样品尺寸需满足以下要求:对非刚性对非刚性的核心材料,例如玻璃纤维,切割成(318mm±6mm)宽、(584mm±6mm)长;对刚性材料,例如泡沫,切割成(292mm±6mm)宽、(584mm±6mm)长;
按照 AITM 2-0053 完成实验,样品尺寸需满足以下要求:
样品类型 | 样品尺寸 |
非刚性样品 | (320±3)mm*(584±3)mm |
刚性样品 | (295±3)mm*(584±3)mm |
搭扣 | (108±3)mm*(320±3)mm |
注意:
每组送样数量至少 4 个;
样品尺寸不应包括覆膜边缘粘接部分;
如果使用各向异性的薄膜铺覆材料,则经向和玮向都应制备?
12.单独漂浮装置(座椅垫)试验
依据 FAA-TSO-C72c 和 CAAC-CTSO- C72c


样品尺寸:样品应为装机实际尺寸的座椅垫,457 3mm×508 3mm×102 3mm;
每组送样数量为 12 个(需做 3 种预处理状态,每种预处理状态需要 3 个,备 1 个)
航空地毯最低性能要求(CTSO)
编号 | 试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试验方法 | 样品尺寸及数量 |
1 | 尺寸稳定性 | 尺寸变化率 +0.4%~-0.8% | QB/T 1088-2010 | 250mm×250mm 至少 3 块 |
2 | 绒簇拔出力 | 机织地毯 ≥5.0N 簇绒地毯 割绒≥10.0N;圈绒≥20.0N | QB/T 1090-2001 | 500mm×500mm 一块 |
3 | 外观保持性 | 六足滚筒 12000 转测试完成后从 1.5 m 远处看时不应观察到明显的 表面绒头变形;也不应有大量背面 涂层脱落导致地毯结构不稳定的 现象。 | GB/T 26844-2011 | 沿生产方向剪切 940mm×200mm 两块 |
4 | 抗静电性 | 静电压≤2.5kV GB/T 18044-2008 2000mm ×1000mm 一块 | GB/T 18044-2008 | 2000mm×1000mm 一块 |
5 | 12s垂直燃烧 | 自熄时间≤15s 烧焦长度≤203 mm 滴落物熄灭时间≤5s | CCAR 25R4 附录 F 第 I 部分 | 90 mm×305mm 至少 3 块 |
6 | 烟密度 | 4 min 后最大 D S 值不大于 200 | CCAR 25R4 附录 F 第 V 部分 | 73mm×73mm 8 块 |
7 | 毒性气体的测定 | CO 3500×10 -6 HCN 150×10 -6 HF 100×10 -6 HCl 150×10 -6 SO 2 100×10 -6 NOx 100×10 -6 | HB 7066-1994 | 73mm×73mm 8 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