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将公正性作为温室气体核查的基本原则之一,提出“科学公正、规范管理、顾客价值”的质量方针,建立公正的组织结构,识别、分析并消除对公正性的影响,在核查活动中,贯彻公正性、保密性,提供科学、客观和公正的核查服务。
民航二所授权中心,按照国家认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认可规范的要求,建立温室气体核查机构的管理体系。实行核查人员与报告审批人员、申诉和投诉处理人员分离的回避制度,以保证核查的公正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的运作。按照国际通行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遵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的认证制度和认证规则,并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认可机构的评审以及同行评审。
中心郑重承诺不开展与被核查对象相同的业务;不提供核查的咨询服务,利益相关方对核查公正性构成威胁时,不进行核查;不参与客户的设计、实施或保持温室气体管理体系的活动;不向获证客户提供其他可能影响认证公正性的服务。切实区分核查与非核查活动,不宣称、不建议或不暗示通过培训服务,会使核查更简单、更容易或更经济。不接受客户或责任方的资助,保证不受任何可能干扰认证结果保密性、客观性、公正性因素的影响,在营销或报价时不与任何咨询机构的活动相关联。
中心实行有偿核查服务,独立经济核算。经费来源是依靠向客户或责任方收取的核查费。不接受认证客户或责任方的任何形式的资助,以确保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
中心严格为客户保守技术和商业秘密。我所承诺任命的核查组长不对单一客户提供连续6年以上的核查服务。
本声明自本手册生效之日(2021年3月1日)起实施。